关于公开征求《电子级无水乙醇》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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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由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批准,吉林省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制定的《电子级无水乙醇》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按照《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细则(2017版)》的规定,对该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或人员可于2025年12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返回至我部。
联系人:张国红 010-60671109-9317
邮 箱:alcohol@cada.cc
附件:
4.
中酒协酒精[2025]09号 关于公开征求《电子级无水乙醇》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中国酒业协会酒精分会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