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仁怀核心产区 大曲酱香型白酒基酒》等4个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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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产区表达是白酒品质表达的重要部分。根据现阶段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结合仁怀核心产区生产实际,在已立项制定的《酱香型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团体标准的基础上,从酱香型白酒制曲生产、制酒生产以及基酒、成品酒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提出规范,对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归纳、延伸和优化完善,为仁怀核心产区的白酒企业提供标准化参考。

      经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批准,由中国酒业协会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工作委员会牵头,仁怀酱香白酒科研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订《仁怀核心产区  大曲酱香型白酒基酒》、《仁怀核心产区  大曲酱香型白酒》、《仁怀核心产区  酱香大曲生产技术规范》、《仁怀核心产区  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4个团体标准。本文件旨在为仁怀核心产区的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过程中提供标准化参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标准的起草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㈠从事白酒相关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原辅料供应、检验检测以及科研教学等相关领域;

      ㈡申请人对仁怀核心产区建设发展有基本认识,具备白酒生产技术或研究经验;

      ㈢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一定的制造或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㈣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二、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㈠参与本标准制订,具有标准内容的表决权;

      ㈡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㈢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将承担以下义务

      ㈠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㈡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为标准起草及修制订提出建设性意见;

      ㈢保证标准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㈣兼顾标准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㈤承担标准制定相关经费,经费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四、申请要求

       拟申请加入《仁怀核心产区 大曲酱香型白酒基酒》等4个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中国酒业协会指定邮箱,请在邮件正文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中国酒业协会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王旭亮 13811529523

                   杜静怡 18811359096

      电子邮箱:dujingyi@cada.cc


      附件:团体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中国酒业协会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