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座谈会在中酒协召开
字号: 小 中 大
3月1日,《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座谈会在中国酒业协会召开。座谈会由中国酒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何勇主持,协会的酒精、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各分支机构领导与来自各大酒种的20家企业23位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期间,何勇常务副秘书长首先对会议背景与目的作简要介绍。他表示,经过近10余年的发展,我国酒类制造业的污染防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为满足“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配合排污许可制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加强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管理,2017年生态环境部下达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承担、中国酒业协会等机构共同制订国家强制性标准《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协会在标准制订工作前期主要开展了行业发展基本情况调研,组织酒类企业填报了标准问卷调查表等,标准编制组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标准草案。为了更全面地听取行业对标准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此次会议。
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周羽化博士围绕标准制订的必要性、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等向与会代表作详细报告,协会酒精、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各分支机构领导介绍了各行业最新发展政策、趋势、环境管理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企业代表分别就标准草案技术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上,来自贵州茅台、泸州老窖、牛栏山、衡水老白干、山东扳倒井、燕京啤酒、雪花啤酒、百威英博、古越龙山、会稽山、即墨黄酒、国投生物、天津星月、太仓新太、烟台张裕、中粮长城、宁夏葡萄产业园区、宁夏立兰、中信国安等参会企业的代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根据行业和企业情况,对标准的项目和具体指标提出了很多建议性意见。
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客观地了解各类酒生产企业的污染治理与排放情况,标准编制组下一步将对国内有代表性的酒类生产企业开展深入调研,听取更多酒类企业的意见,收集酒类制造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根据实测及调研数据分析现有企业COD、氨氮、总氮、总磷等的排放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