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酿酒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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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行业部门(联社、联合会、协会),酒业(酿酒)协会,酒类企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与中国酒业协会于2006年和2011年分别开展了两届“中国酿酒大师”的评选,得到行业内的广泛支持以及社会认可和好评。为持续推动中国酒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酒业现代化人才队伍建设,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酒业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中国酿酒大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国酒类产业(包括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果酒、露酒、酒精等)中生产、技术、科研领域具有管理经验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中国酿酒大师”评选办法(2021版)》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1.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并加盖公章。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人简历;(2)主要成就;(3)技术专长;(4)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2. 个人业绩、科研成果、学历、学位、资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有关的考核档案。

3. 提供在国内外公开发行专著一部或近五年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技术论文两篇(复印件或发表证明)。

4. “中国酿酒大师”申报表一式五份,内容要求具体、真实,字体端正、清楚。填写内容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经省级酒业(酿酒)协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评选办公室(无省级酒协的企业可直报)。申报表需同时提供电子word和PDF版(申报表样式请在中国酒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ada.cc下载)。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上述申报条件规定,于2021年6月1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至第三届“中国酿酒大师”评选工作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第三届“中国酿酒大师”评选工作办公室(中国酒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新楼6层

邮编:100831

联系人:赵  婷   吴文颖

电话:(010)5781 1300转9219/9306

传真:(010)5781 1309

电子信箱:office@cada.cc


附件一:“中国酿酒大师”评选办法(2021版)

附件二:第三届“中国酿酒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办公室、评选工作监督组

附件三:第三届“中国酿酒大师”申报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酒业协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