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和《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酒业协会章程》和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酒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的基本义务,亦是获得服务的基础保障,为使各会员单位能够及时获得更多优质的服务,即日起开始办理2017年度会费收缴工作,望各会员单位积极支持,自觉履行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费标准
以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为单位缴纳:
(一)单位会员(个人):2000元/年;
(二)理事单位(个人):5000元/年;
(三)常务理事单位(个人):10000元/年;
(四)分支机构副理事长单位(个人):20000元/年;
(五)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个人):50000元/年;
(六)协会特别会员单位(个人)一档:300000元/年
二、会费使用范围
(一)用于协会日常办公;
(二)开展各项行业活动。
三、会费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和现金缴纳均可。
收款单位:中国酒业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2015420068
附言或用途:××(单位全称)2017年度会费。
联系人: 张正强
电话: 010-57811300转9205
手机: 13910151522
网址:www.cada.cc
中国酒业协会
2017年2月09日